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论文范文>材料浏览

关于网络隐私权论文范文写作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网络隐私权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18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是一篇关于网络隐私权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网络隐私权论文参考文献:

网络隐私权论文参考文献 大数据时代论文关于大数据的论文大数据杂志有关大数据的论文

[摘 要]互联网时代我们的隐私受到了威胁,而大数据时代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威胁.传统隐私权理论在概念、性质、保护措施等方面暴露出了一定的局限性,使得网络隐私面临商业机构、政府、 等主体的严重侵害.构建网络隐私权制度,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十分必要.网络隐私权制度的构建可能遇到缺乏理论基础和隐私权内涵混淆等障碍,但可以通过首先进行隐私权立法和借鉴国外经验解决.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网络隐私权;传统隐私权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8 — 0042 — 02

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其发布的研究报告《从混沌中提取价值》(ExractingValuefromChaos)中指出,全球信息总量每年就会增加一倍,而2011年全球被创建和复制的数据总量即达到1.8ZB(约1.98万亿GB).整个世界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

对于大数据时代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义,但较为统一的认识是大数据时代有四个基本特征,即所谓的四V特性:第一,数据规模大(Volume),即数据总量从TB级别上升至ZB级别,规模大大扩大;第二,数据种类多(Variety),即数据涵盖了各种来源、结构及媒体形态;第三,处理速度快(Velocity),即对数据的处理更为快速、持续;第四,价值密度低(Value),即对于海量的数据,需要进行进一步挖掘分析才能得到真正有用的信息.

互联网时代我们的隐私受到了威胁,而大数据时代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威胁.网络时代的网上隐私侵害表现为对个人信息的精确收集,而大数据时代其转变为了基于大数据样本进一步进行数据挖掘而产生相关个人信息的关联集成,有的数据从表面上看并非个人数据,但是经过一定处理后可以追溯到个人.

二、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构建的必要性

(一)大数据时代下传统隐私权理论的局限性

一般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内容包括:(1)个人信息的保密;(2)个人生活不受干扰的权利;(3)决定个人私事的自由.由此可见,在传统隐私权理论中,隐私权是一种消极保有权,义务人负有的只是不作为的义务.这种传统隐私权理论对于互联网中侵害公民隐私的现象难以进行有效控制,主要有以下体现:

1.传统隐私权概念的界定不适用于互联网领域

在传统隐私权理论中,进行概念界定时采用公开场合和私下场合二元之分,二元论的观点是公开场合无隐私.互联网作为一个自由而公开的场合,将信息上传至互联网几乎不受限制;且但凡上传到互联网上的信息,极容易被随意传播.信息流动的过于自由,使得人们的隐私常常被失控地广泛传播.

一方面,和自己相关的信息上传到互联网上并非一定为当事人所自愿.另一方面,当事人自愿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极可能和实际结果不符.比如,人们本只想在一个特定的社交圈内公布某些个人信息,却被社交圈中的朋友肆意传播到其它范围.

2.网络对传统隐私权的性质提出了质疑

理论界对于隐私权究竟属于一般人格权还是具体人格权存在争议,但其人格权的性质得到了普遍承认.在现实领域,隐私权体现人格利益毋庸置疑,然而在网络中,个人数据往往具有了财产价值,大量个人数据成为了商业盈利的手段.

某些商业机构如设备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及专门的 等运用先进技术收集处理个人数据,建立用户信息资料库,通过使用或出卖这些数据谋利.因此,在互联网中,不宜将隐私权的性质限定于人格权.

3.传统对隐私权的保护措施在互联网领域受限

由于互联网的广泛性,往往在网络中侵害隐私权比在现实中侵害隐私权对公民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然而,网络中对隐私权的保护难度更大.传统对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通过侵权救济途径实现,即在公民隐私权受到侵害后,要求侵权人通过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在互联网中这种传统对隐私权的保护效果大打折扣:一方面,网络上隐私侵权人及其责任的确定存在困难,如 通过攻击他人计算机系统窃取私人信息,往往因技术局限而难以确定其身份;另一方面,因网络信息的永久性,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后果往往难以控制和消除.

(二)大数据时代下对公民网络隐私的严重侵害

大数据时代的威胁及传统隐私权理论的局限性使得人类面临网络隐私被严重侵害的险境,目前根据侵害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将互联网上对隐私的侵害作以下几种划分.

1.商业机构的侵害

第一,设备供应商的侵权行为.有些软硬件商家运用跟踪工具,通过自己销售的产品收集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如微软的Windows98系统就通过办公软件Word和Excel,获取消费者计算机上的信息.

第二,服务供应商的侵权行为.一些服务供应商运用网络技术,在用户接受服务时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如网站采用Cookies技术收集消费者的消费倾向、购物偏好、经济状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系统的技术处理,得到有商业价值的资料,实现营利目的.

第三,网络 的侵权行为.信息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造成了一批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公司的兴起,其通过向有需求的机构或各人提供或出售收集到的信息获取一定费用作为报酬.

2.政府的侵害

为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政府需收集、储存必要的个人数据,但由于政府公权力受到有力的强制性保障,以其为主体的数据搜集有可能构成最为让人担忧的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侵犯.成都市84份知青档案曾被挂于网上叫卖,这些档案原由市人保局管理,而成都市档案局至今未查明是谁将档案当作废品卖于回收站.

3. 的侵害

熟练掌握电脑技术的 可凭借高超的计算机技术窥探甚至窃取和篡改他人信息,或利用病毒侵入电脑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等,极大侵害他人权益.如美国历史上五大最著名的 之一RobertMorris制作了世界上第一种蠕虫病毒:Morris病毒,该蠕虫病毒在同一个计算机上不断复制,从而耗尽了计算机资源,而RobertMorris也因此成为第一个依据美国1986年的《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被定罪的人.

结论:适合不知如何写网络隐私权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论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摘要:互联网络高速发展和大数据广泛利用的今天,个人的隐私安全正在面临着新的挑战。现有的法律从保护程度上并不足以很好的对其进行调整,因此,对于个人。

大数据时代图书网络营销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改变了信息的分配和接受方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给传统的图书营销也造成了较大的冲击。网络。

大数据时代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变革
作者简介:张爱军(1978-),男,山东济南人,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摘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

大数据时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探究
[摘 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问题在新时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具体体现在养老需求日益多样化与粗放式供给之间的矛盾,公办与民办养老。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