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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纳税人论文范文写作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一般纳税人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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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行业正式由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中关于计税方法部分表述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可根据情况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的财务和税收处理逻辑严密,销项税额和销售额之间存在直观对应关系,而简易计税方法是对总分包实行差额计税,但差额计税不等于差额计收入.为了防止简易计税项目财务核算混乱,文章针对简易计税方法相关规定,提出全额处理核算方法,并对税务管理进行了相关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 施工企业 简易计税

一、前言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5年国内增值税收入31 109亿元.2016年5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同时以财税[2013]106号为代表的部分原营改增文件将停止执行,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虽然从长远来看,营改增将推动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并且减轻企业税负.但是从短期来看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相对复杂、严格,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确认无论从时间上还是金额上都有严密的规定,一旦在核算上发生疏漏,就会出现多缴、少缴、迟缴、早缴的税务风险.同时增值税在征管方面较营业税复杂严谨,无论从 管理、抵扣程序,还是从申报时间、申报资料上看,都对企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建筑企业所属项目多且分散等特点,更是增加了核算申报方面的难度.

而简易计税方法相比一般计税方法,因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 ,没有进项税认证、抵扣等问题,相对容易实现减轻税负、平稳过渡的目的.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慎重选择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改变.

按最新政策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下三种形式可以选择征收率为3%的简易计税方法:(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项目.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应预缴税款等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纳税人从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二、简易计税方法财务核算概述

由于差额处理法无法体现财务的核算过程且容易核算混乱,本文提出了全额处理法,所谓全额处理法,就是按照财务核算的收入全额计算应交税金,对按规定应抵减的计税收入,单独进行抵减财务处理,通过财务核算过程反映出企业实际应交的税金.优点是企业应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逐笔进行财税处理,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业务发生的全貌和税金计算征收的全过程.

需要明确的几个前提:(1)税法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 的,为开具 的当天.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在企业的实务中,无论是对业主或是分包商,为了减少 流出,对 在结算业务中的先行给付或先行取得都是势在必行. 的开具或取得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步,所以在企业核算中,我们约定依据开票或收票数来计提相应的增值税税额.(2)计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预缴率、征收率和计算方法均一致,预缴后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其应纳税额为0,但也必须进行纳税申报.

三、科目设置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设置的科目级次相对一般计税方法更少.建议下设4个 科目,分别是应纳税额、预征税额、结转增值税(下级结转)、转出未交增值税(汇总缴纳用),并根据业务需要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关联分包成本”“工程结算”下设增值税过渡科目.科目明细如表1所示.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该科目借方发生额为简易计税业务按规定允许抵减的应纳税额、预征税额以及结转增值税,贷方发生额为简易计税方法下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劳)务应纳增值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该科目借方发生额为简易计税业务按规定允许抵减的应纳税额,贷方发生额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额,贷方余额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预征税额.核算汇总纳税方式下,项目部预缴的税款.本科目根据预征率和业务大类设置四级科目.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结转增值税(下级结转).核算项目部发生的简易计税业务需要到纳税主体汇总缴纳的情况.项目部根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相关四级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往来类科目.纳税主体接收项目部增值税时,借记往来类科目,贷记本科目.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结转未交增值税(汇总缴纳用).核算纳税主体月终转出简易计税业务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明细账为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结论:适合一般纳税人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注册一般纳税人费用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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