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职称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语境论文范文写作 中国语境下诉讼事件非讼化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语境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4

中国语境下诉讼事件非讼化,本文关于语境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语境论文参考文献:

语境论文参考文献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中国畜牧杂志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论文幼儿教育小学化论文

摘 要:诉讼事件非讼化,传统上是指将诉讼事件改为非讼事件,适用非讼程序进行处理,但在我国语境之下应当理解为对于某些诉讼事件,依诉讼程序斟酌和适用部分非讼法理进行审理,以达致民事纠纷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解决.诉讼事件非讼化在中国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应景之物”,但也应当遵守一定的限度,包括可非讼化的案件范围和最低要求的程序保障的界限.

关键词:非讼化;中国语境;科学含义;非讼法理;限度

中图分类号: D910.4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5)04001705

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诉讼事件非讼化并非一个新鲜话题.其肇始于二战之后的德国、日本.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诉讼事件非讼化和非讼事件诉讼化在德、日和我国台湾地区成为民诉法学界备受讨论的议题.但反观我国大陆地区,学者对此明显关注不够,相关著述甚少.诉讼事件非讼化作为随时 展应运而生的必然趋势,在中国语境之下也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在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大潮中成为“应景之物”,对于*我国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难题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诉讼事件非讼化的科学含义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将民事事件(案件)分为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两类,关于两者的区别或判定标准,学理上有私法秩序形成说、预防说、客体说、手段说和现行法规说等不同学说[1].简而言之,一般认为,诉讼事件是指对立的两造当事人之间存有私权争执即具有讼争性的案件,而非讼事件则指不存在对立两造和实体上的私权争执即不具讼争性的案件.相应地,在民事程序上就有分别适用审理诉讼事件的诉讼程序和非讼事件的非讼程序两大程序的分野.根据传统的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的观点,诉讼事件只能适用诉讼程序采用诉讼法理进行审理,而非讼事件则只能适用非讼程序运用非讼法理进行审理,二者泾渭分明,不可混同.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民事纠纷日益多样化,如果一味固守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难以充分顾及民事纠纷的个性特征,也就无法实现追求纠纷解决的具体妥当性和合目的性的要求.我国台湾学者邱联恭教授正是在对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的检讨和批判基础上提出了新理论亦即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交错适用论,而诉讼事件非讼化和非讼事件诉讼化正是在此理论框架之下才具有实际意义.因为按照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诉讼事件的非讼化是指对于本应适用诉讼程序审理的诉讼事件改为非讼事件适用非讼程序依非讼法理进行审理.日本的新堂幸司、中村英郎等学者都是在此种意义上认识诉讼事件非讼化的,而在日本婚姻费用的分担、离婚案件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监护人的指定、遗产的分割等本应适用人事诉讼程序的诉讼案件,后来也都纳入了非讼案件的范畴[2].

笔者认为,关于诉讼事件非讼化的传统观点实际上仍然是以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的截然区分为前提,其实质是揭示了非讼事件中的真正争讼事件(1),随着社会发展而呈现范围扩张的趋势,即将越来越多的诉讼事件纳入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质言之,这种理解仍然是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或诉讼程序或非讼程序非此即彼的陈旧格调,这和我国当前既无一部独立的非讼事件法(2),又无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明确界分(3)的现实是不相适应的,因此需要在中国语境之下对诉讼事件非讼化的科学含义进行重新界定.

邱联恭教授在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论的理论指导下,将诉讼事件非讼化分为程序法方面的非讼化和实体法方面的非讼化,前者是指“在程序法上缓和地采用或全不采用向来传统的诉讼程序上的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和言词审理主义等原则,而采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的程序原则”[3];后者则是“将实体法上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予以抽象化、概括化,因其以抽象、概括的基准而为规定,所以法官能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为形成权利之处分”[3]446.笔者认为,虽然该论调将实体法方面的非讼化界定为诉讼事件非讼化不甚妥当、值得商榷,但是关于程序法上的非讼化的界定则着实为理解我国大陆语境下的诉讼事件非讼化提供了某种指引和方向.循此而言,在我国大陆地区,诉讼事件非讼化可以界定为:在对某些诉讼事件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时,应当斟酌部分非讼法理的合理内核和积极因子,以达致民事纠纷解决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一言以蔽之,中国语境下的“诉讼事件非讼化”实指诉讼程序的非讼化,即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部分适用.

二、诉讼事件非讼化的必要性

诉讼事件非讼化曾在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引起很大争议,其影响也逐渐波及至我国民事诉讼领域.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语境之下,为何要对诉讼事件进行非讼化,其原因或者必要性何在,也是探析诉讼事件非讼化不可忽略的问题.依笔者之见,诉讼事件的非讼化在我国得以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事纠纷的多样性以及司法需求的多元化

伴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以及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民事纠纷也日趋复杂化、多样化,这不仅表现在民商事案件在量上的急剧增长,更反映在质上民事纠纷的类型、形态和内容的多种多样.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就将民事纠纷分为权利义务确定追求型、合目的性和妥当性判断追求型、集团处理追求型、简速裁判强烈追求型、法律外专业知识判断追求型或和谐关系维持追求型等不同种类[4].和此同时,民事纠纷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纠纷当事人对解纷目的和需求的多元化.例如,对于简速裁判追求型的诉讼事件,诉讼的高效率就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当务之急,其追求的是程序的简易迅速以及诉讼成本的节省.又如,对于合目的性和妥当性判断追求型的诉讼事件,需要法院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行使裁量权,以求得纠纷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解决.再如,对于和谐关系维持追求型的诉讼事件,如劳动争议案件和相邻关系纠纷,鉴于当事人之间存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长期关系,不能因为一次纠纷的解决就影响日后和谐关系的维持,因此当事人迫切需要法院作出前瞻性和展望性的裁判.

总而言之,基于民事纠纷的日益多样化,当事人对于司法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如果法院对此视而不见,不考虑个案的个性特征而一味采用传统的诉讼法理进行审理,势必不利于纠纷的具体妥当性和合目的性解决,进而难以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要.相反,诉讼事件非讼化为此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即针对这些特殊案件适当斟酌和部分适用非讼法理进行处理.

结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语境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语境理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数字化语境下政治认同的素养化培育
摘 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政治认同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数字化高歌猛进的今天,数字化语境下政治认同培育直接面临着认同危机、控制力下降、话语权消。

记者微博发布新闻的法律规范与其中国语境
摘要:传统媒体的记者在微博上发布新闻信息,除了要遵守普遍性的道德层面上的新闻伦理规范,还应受到法律的规约。本文明确新闻作品至少属于一般职务作品,。

包装巨头利乐被罚6.6亿元中国反垄断调查必然步入常态化
11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开出罚单,认定利乐旗下的6家公司于2009年至2013年在中国大陆的一些市场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

2018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事件一:十九大提房住不炒·稳定房价已成国策事件 十九大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