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专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写作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设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23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设,本文是一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参考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文化建设论文校园文化建设论文班组文化建设论文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及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住“非遗”活态传承的特点,做好传承人的科学认定和管理工作,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方式,建立完善的传承机制,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在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下,培养更多观众和传习者,共同为“非遗”保护和传承贡献力量.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 传承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遗”活的宝库,又是“非遗”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遗”保护的关键环节.

一、“非遗”传承特点

1、活态传承.从“非遗”的定义和特征来看,活态或再生产是“非遗”生存的希望,“非遗”保护不仅要重视静态固化的记录记载,更应重视可持續发展,活态正是其生命需要延续的状态.因而“非遗”传承有两种操作形式:一是档案式管理研究,即记录、封存、*,二是开放式活态保护发展,即“非遗”的衍生、开发和传承.

2、两种类型.“非遗”传承具有两种类型:一是群体传承,如礼俗仪式、岁时节令、社祭庙会等大型民俗活动,一般属于群体记忆或民间记忆,为群体所创造和拥有,通过群体传承世代相传;二是个人传承,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等,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口传心授,把绝技传给后人,使技艺做到以延续.

二、“非遗”传承的现状

十多年来,“非遗”保护工作轰轰烈烈,成果喜人.然而,由于是新生事物,处在摸索阶段,难免存在不足.

1、认定程序和细节不够规范.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省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也相继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了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原则、程序、标准等,但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仍需要在实践中做到出更规范更细致的标准.

基层在遴选和申报代表性传承人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按照主观标准来确定推荐和上报的人选,未充分听取相关民众的意见;具体申报哪个项目的传承人往往具有较强的行政取向或主观认定,造成某些项目的杰出传承人被遗漏,甚至没有申报机会;以论资排辈的方式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技艺高超又有能力承担传承重任的小字辈的民间艺人排不上号,导致传承人断层.

2、重申报轻传承、重认定清管理.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成功以后,大家就把传承的责任指定给了传承人,而不对传承工作进行激励和考核,没有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各地政府的管理也是良莠不齐,基本停留在粗放型管理阶段,缺乏细致的管理规范,无法对传承工作实施监管.这就导致各级传承人的申报十分踊跃,但很多人的申报意愿已经变味,申报成功后传承积极性不高,没有积极履行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忽略了上承下传的职责所在.

3、缺乏补助细则.为支持传承人带徒传艺、展演展示,调动其积极性,各级财政给予传承人专项补助经费.在长沙,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金额分别是2万、5千和4千,不重复发放.这个金额由各级非遗主管部门根据财政情况和工作经费来定,对于补助经费的性质、如何发放、如何使用、是否使用合理等,都没有可行的指导性意见,更谈不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助发放管理办法了.

4、缺乏考核机制.很多地方在传承人认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以为选了传承人,“非遗”就能自然而然做到到保护和传承.因为没有建立起适宜的管理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没有实现能奖能罚、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导致很多传承人尸位素餐,躺在代表性传承人身份上睡大觉,没有切实履行传承职责和义务,在行业内造成不好的影响,消解了其他传承人的积极性.实质上,传承并没有落到实处.

三、“非遗”传承机制完善的几点建议

在新常态下,我国“非遗”传承和传承机制的建构完善中,我认为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政府主导地位.对于“非遗”保护而言,以政府为主导是一条比较科学的保护路径,政府在“非遗”保护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迅速有效地挽救一些濒临灭亡的“非遗”项目,会采取很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比如建立博物馆、展示馆,加强对“非遗”理论研究,颁布和实施相关法律政策等.

政府主导还体现在政府有能力从“非遗”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实施规范化管理,而规范化正是抢救和保护“非遗”及其传承人的有效途径,这已成为各国政府普遍共识,也是联合国公约中的一个重要的精神和原则.只有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同时联合社会和民间力量、市场等其他因素,构建和完善传承机制,才能够让“非遗”真正做到以传承和发展.

(二)完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机制.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认定工作是对传承人实施保护的首要环节,认定做到准不准确、恰不恰当将直接关系到对传承人保护的效果,关系到整个“非遗”保护的进程.

1、申报评审程序要灵活.要根据项目和传承人(群)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灵活可行的申报评审工作.比如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材料要广泛听取项目相关民众的意愿并做到到认可;传统艺术、传统技艺等可操作演示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可增加现场制作演示、考评环节,避免论资排辈、重资历、轻能力的现象出现;遴选和认定传承人既要控制数量,防止滥评乱认,但也不要搞硬性指标,而是要切合项目实际.

2、扩大传承人认定范围.“非遗”内容丰富多样,对应的传承也就具有不同的主体.对传承人的认定要根据遗产类别和涵盖内容,实事求是地加以确定,避免疏漏,不做到偏颇.前面说过,“非遗”传承人不仅是指个人传承,还应包括单位(团体)和群体传承,后者更具影响性和可持续性,特别是那些需要集体创作、依靠各环节不同分工者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的手工技艺和表演艺术.如传统戏剧的表演艺术传承人,就应按照流派和行当,兼顾到各个方面;还应兼顾诸如鼓师、琴师和弦师等伴奏人员,对于相应的编剧、导演、舞台美术师如脸谱的设计与化妆师以及剧本作家等也应予以考虑.群体传承还包括某些“非遗”存在和传承发展所依托的机构和团体,要将这些历史悠久又传统深厚的演艺团体、民间行会、手工作坊和教学机构等特殊群体认定和公布为传承人.

结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面临困境
摘要: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人年龄偏大、传承方式单调陈旧、年轻人无心学艺等困境,本文在深入剖析传承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依法。

旅游产业化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摘 要:文章在梳理云阳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化理论及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进而对当地非遗旅游产业化优势、劣势。

官渡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途径探析
非物质文化 传承 途径非物质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新的旅游要素中的“学”是指研学旅游,包括。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背景下盐城杂技文化旅游开发
摘要 盐城被誉为杂技之乡,杂技艺术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与丰富的文化内涵,从它的萌芽、发展到繁荣,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传承。笔者认为,新时期在杂技文化。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