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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规制论文范文写作 我国股权众筹面临风险和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法律规制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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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 要:2011年以来,大量众筹平台出现在我国互联网上,其较低的投资门槛迅速引起大家的关注.其中股权众筹是众筹融资的一种重要模式,以股权来换取投资者的资金,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投资渠道;另一方面这对于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股权众筹的出现在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风险,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以及与现有法律的抵触,将制约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因此,将股权众筹纳入法律的监管并制定适当的监管法律是当务之急.2012年美国颁布《JOBS法案》,对众筹融资的法律监管是其最重要的内容,这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从融资者、众筹平台和投资者三个方向进一步完善对股权众筹的监管.

关键词:股权众筹 互联网金融 法律监管

引 言

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国内外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果说2014年被称为众筹元年,那么2015年就是股权众筹元年,是股权众筹快速发展和积极变革的一年.在这一年,随着大量股权众筹平台的出现以及互联网巨头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加入,股权众筹行业的规模大幅扩大.该年度股权众筹的规模达到了50-55亿元,是2014年的4-5倍.零壹财经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众筹年度报告(2015)》显示,在正常运营的281家平台中65.8%的众筹平台涉及股权众筹业务.股权众筹业务已经成为众筹平台的主要业务类型.2014年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在美国《JOBS法案》出台后,中国股权众筹也将迎来规范化的监管.2015年12月,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16年发展资本市场五项重点工作,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是其中一项.经历了2015年私募股权众筹发展的快速期,随着2016年股权众筹试点的开始,股权众筹行业将迎来规范发展期.笔者将从金融学和法学的角度,采用比较研究法、文献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股权众筹的法律问题及监管问题进行研究.笔者将首先对股权众筹的基本内容进行概述,从互联网金融开始引出众筹的概念、分类,进而引出股权众筹的定义及其价值,然后再分析我国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以及我国法律对股权众筹的规制现状,并通过借鉴美国《JOBS法案》的经验对我国的相应法律监管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股权众筹融资概述

(一)众筹的定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互联网+”等概念层出不穷,很多行业选择与互联网合作,利用互联网高效、快捷、方便的特点迅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互联网金融正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结合的一个例子.它一经面世就成为最近两年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迎合了部分投资者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在我国获得了迅速发展.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最早出现于美国,是由英文词汇“Crowdfunding”翻译而来.我国香港地区的“群众集资”和台湾地区的“群众募资”,都来源于此,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分别.作为新兴金融词条被收入《牛津字典》的“Crowd funding”被解释为“借助网络面向广大群众募集少量资金为某个项目或者公司筹资的方法”.〔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众筹融资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2 〕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从上面的定义也可以发现众筹融资跟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具有门槛低、金额小、效率高等优势,因此迅速受到小微企业或项目以及投资者的欢迎.“众筹的支持面极广,可以涉及科技、文化、艺术、医疗、公益等众多领域,为创意项目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3 〕

众筹的运作模式可用2015年筹道股权平台〔4 〕上最为热门的WiFi*〔5 〕为例加以说明.2015年5月29日,WiFi*面向大众发起股权众筹投资计划,以获得WiFi*1%的股权,项目方宣称筹集的资金将用来:一是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的内容,以更好地服务用户;二是拓展海外市场,做到不仅国内用户出国能随时随地使用WiFi*免费上网,海外的互联网用户也能用上WiFi*.根据筹道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显示,众筹总筹资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总筹资金额平均划分为50份,每份认购金额为130万元,每份占股0.02%,每人可认购多份,投资者缴纳30万元的保证金,将优先从缴纳保证金的人群中选择,没有入围的则退还全部保证金.融资方承诺项目交割一年后,投资人将在限定时间内拥有一次按实际投资额全额无息退出的机会;若交割5年届满项目未能上市,投资人可按实际投资额年复利5%的回报方式退出.为保证投资者的权益,该众筹项目还设置了具有熟练投资经验的领投人.事实上本次众筹结果出乎意料,该项目29日上午10时上线,1小时内项目页浏览量突破10万,2小时内认购意向总额突破5亿元.之后数字一路攀升,至6月2日上午10时正式认购之前,该项目页的浏览量已突破300万,共收到5519份预约认购,认购意向金71.747亿元,超募220倍,创造了2015年众筹项目的最高认购意向.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发现,在一定程度上,众筹融资模式可以快捷地帮助项目融资人以很低的融资成本快速募集到所需的资金而获得发展,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而使得他们获得收益;可以实现社会闲散资金的合理配置,获得比较大的社会效益,最终推进社会财富的增长.可以说,它可以成为一项多方共赢的融资模式.〔6 〕

(二)众筹的分类

根据回报形式,众筹可以分为两种:股权式众筹和非股权式众筹.具体来讲,两者的区别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两者给予投资者的回报性质不同.股权式众筹在该众筹项目成功以后融资者将事先承诺的一定份额的股权回报给投资人,带有投资盈利的目的;非股权式众筹,则是以股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予以回报,一般是以实物或某种服务等,不带有投资盈利的目的,比如承诺众筹成功以后返还投资人自己种植的水果或是给予一张电影票,或是一个会员资格等.第二,两者的目的不同.股权式众筹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项目发展壮大,投资人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为了在未来能够从所得的股权上获得资金回报;而非股权式众筹,则更多的是为了帮助项目的发起人解决某种困难或者实现一个梦想,投资人并不是为了能够在将来获得资金上的回报.第三,两者对于项目的要求不一样.股权式众筹对项目安全要求比较高,往往事先都经过众筹平台的严格筛选,对于投资人资格和单次投资额度也有一定的要求,此外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还会建立领投人制度;而非股权式众筹对项目安全要求则相对较低,只要其项目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就可以进行公布筹资,对于投资人资格和单次投资额度也没有特别要求.

结论:大学硕士与本科法律规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法律规制名词解释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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