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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论文范文写作 广西基层社区矫正制度现状分析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社区矫正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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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课题组以广西河池市、玉林市、桂林市为样本,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展开了调研,分析了目前广西基层社区矫正制度普遍存在投入资金不足、队伍编制缺失与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从经费保障、队伍配置、创新方法等方面探索和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制度.

关键词 广西 基层 社区矫正 现状分析

作者简介:崔启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罗锋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理学、环境法等领域;李秋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015

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非*刑罚,对帮助犯罪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但现实中由于地区的经济差异等原因,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种种问题.本文所指的“基层”是指乡镇(街道)一级的行政地域管辖范围.课题组对广西桂林市、玉林市、河池市等下属的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现状开展调研,结合前期的分析数据、交流访谈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现状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广西社区矫正整体情况

课题组通过文献查阅了解到,截至2015年底,广西地区共接管社区矫正人员49837人,解除社区服刑人数为33844人,再犯罪率为0.167%,无重大刑事案件,社区矫正的工作成效明显.

(一)广西社区矫正初步进展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14个设区级市、市级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自治区内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91个,法律援助中心102个,人民调解中心93个,安置帮教中心97个,社区矫正中心96个,“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各地政府进行探索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专项使用效率新途径,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中提取11%作为基层共建试点、培育先进典型专项资金,共有10个县(市、区)的政府或部门尝试开展共建试点建设,带动投入地方配套资金,以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在自治区区内的共同发展.

(二)调研地区社区矫正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逐步发展到规范运行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各级政府的稳步推进下,各地的社区矫正出现了不少新成果.在调研地区,政府划拨社区矫正的专项经费比较以往有所提高,司法机关由此得以开展基层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设:“‘司法E通’定位监控设备”逐渐配置到每一个基层司法所;各调研地区基层司法所先后建立“社区矫正*大队”,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保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但受到经济差异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制度在调研地区仍然存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不少偏远且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存在“一人所”情况,即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均由基层司法所所长一人进行;由于司法所缺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司法工作业务培训,出现了调解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一些基层司法所由于资金、设备不到位,缺乏对所负责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24小时的监控,出现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的个别情况,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基层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我们根据前期对相关文献材料的归纳,以及后期的实地调查采访,在所调查的广西桂林、玉林、河池等市主要发现如下三种比较客观的因素,制约地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一)资金紧缺制约工作开展

虽然 2012 年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应落实社区矫正资金部署,但实际中却并没有建立统一的经费保障体系.在调研地区,村(居)委会协助司法所承担着基层社区矫正任务,例如人员监管,心理干预等工作,但却没有任何机构为其提供可用于社区矫正的费用,无法购置办公设备,无法招聘社工等,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地区甚至出现过矫正对象脱离监管的情况.

而根据资料,作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第一批试点地区的武汉地区,“2011 年,共落实专职社工经费 159 万元,专项经费 125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 116 万元.” 有了资金的保证,该地区率先建成先进高效的“区级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平台”,并建立了完善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适时调整动态增长机制,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最低监管教育经费,年人均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重复犯罪情况,有效的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财政因素是制约调研地区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组织不力影响工作效率

上级机关对基层社区矫正单位进行垂直领导,街道司法所与乡镇司法所之间属于同一级别,无隶属关系,通过有效组织与设置专业化岗位人员,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但通过调研发现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接受调研地区的司法所的基层干警文化程度普遍為初中或高中文化,且年龄偏大,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时比较强硬直接;而所属基层司法单位与上级机关未组织对基层干警的相关理论培训,使得他们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往往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阐明调解双方所有的权利及义务,出现无法控制局势任由争吵的情况;在收集、更新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个人信息时,无法熟练操作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年度工作进展缓慢.

2. 司法编制空缺情况严重

编制空缺问题一直是广西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存在的难题.根据资料显示,至2014年末,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有司法所1241个,在司法所工作大约为3700人,其中政法类专项编制2200多人,若按每个所最少3个*政法专项编制的标准进行计算,空缺人员达1477人. 而在调研地区,编制空缺情况则更为明显:某一县级司法局下辖12个司法所,其*有6所为“一人所”;由于人手不足,一些地区的司法所甚至出现了工作时段无人值班的情况.而上级机关对此也无法拿出有效的方案解决编制问题,安排机关工作人员临时补缺,日常工作的进行.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社区矫正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社区矫正*最新消息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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