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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避论文范文写作 法制报道负效应的规避和防范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规避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9

法制报道负效应的规避和防范,本文是一篇关于规避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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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闻效应是媒体报道所引发的社会效果及受众作出的相关反应.由于立意观点、角度选取和刊播时间不同,报道形成的新闻效应也不尽相同.在法制报道中,媒体应尽量规避风险,防止可能产生的“负效应”.

【关键词】新闻效应;法制报道;风险规避

法制报道一直被媒体视为最能博取公众眼球的新闻.法制报道编发有别于其他报道,尤其要坚持导向、恪守原则、把握时机,规避和防范可能产生的“负效应”.

一、 法制报道“负效应”的产生

新闻效应是指媒体报道所引发的社会效果及受众作出的相关反应,它是衡量、评判新闻价值的依据和条件,也是媒体影响力、传播力的展示与体现.由于立意观点、角度选取和刊播时间不同,报道形成的新闻效应自然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应尽量防止“负效应”.所谓“负效应”是报道带给社会和受众的负面影响,包括受众发怨愤慨、忧虑恐惧、批评指责以及由此导致的其他不良后果.“负效应” 损害了媒体形象,使媒体公信力丧失.相对而言,法制报道更易产生“负效应”.这主要是因为:

1.广受关注.法制报道受众群体庞大,以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为例,创办不到20年时间,每天观众人数现已超过5000万,占全国午间收视观众总量的26%.目前,多数广播电视台和报纸都开办了法制节目或栏目.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制报道人气指数明显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法制报道即便有微小的差错.都会被受众迅速放大,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恶意炒作.法制报道往往充满悬念,有些媒体于是借机炒作,制造“卖点”.前几年,辽宁省的鞍山、辽阳两地相继发生多起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个别媒体不惜笔墨海量报道,其职业住址、家庭状况、子女身份均公之于众.媒体炒作令犯罪嫌疑人家属无地自容,正在读书的儿子不堪忍受舆论压力最终跳楼自杀.

3.夸大渲染.客观再现是法制报道始终应该恪守的准则.某些媒体背离行业信条和职业操守,罔顾事实,夸大其词.本来一起较为普通的系列抢劫案,经过记者加工,竟成了轰动当地的“特大”抢劫案.法制报道中,诸如“色魔”、“恶男”、“悍妇”、“淫棍”之类的夸张性词语时常可见.媒体是真实的记录者,不应用夸大渲染的低劣方式吸引受众.

4.泄密侵权.泄密和侵权现象在法制报道中不乏少见.无论泄密还是侵权,后果都非常严重.辽宁省辽阳市警方曾破获一起特大跨省盗窃农用车案,涉案成员多达80人,盗窃的农用车3000余辆.某广播电台获悉盗窃团伙主犯已经落网,随即发布消息,致使团伙中其他成员听到广播后立即逃窜,警方抓捕一度陷入困境.

二、法制报道“负效应”的防范

“负效应”成为法制报道的间接“软肋”.那么,媒体又该如何防范 “负效应”呢?

1.熟知法律.法制报道的目的是以案说法、以案讲法.媒体采编人员首先要精通法律,努力成为法律的熟知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常识性的错误.过去,不少新闻单位设有“政法部”或“法制部”,由专门记者采访法制新闻,这一做法应继续坚持下去.同时,媒体不能人为造势,借助监督权力干扰司法机关办案,作带有个人倾向和主观色彩的新闻审判.郭美美事件中,少数媒体在法院开庭前,连续几天对郭美美狂轰猛批,俨然一副法官模样,此举着实让受众感到困惑和不解.

2.正确引导.法制报道以案例为支撑,不论案例内容是否消极,媒体都必须立场坚定,正确引导,弘扬善美、鞭挞丑恶.辽宁省灯塔市曾发生一起离婚男子持刀杀死小姐而后自毙的刑事案件.前去采访的记者原稿只记述了男子杀人的动机和经过,编辑审阅后补充了背景材料,交代了男子堕落的具体原因,标题也由《离婚男子生活无着落杀人后自杀》改为《一起不该发生的命案》,读罢使人深受启发.法制报道不仅要宣律知识、传递法制信息,还应起到警示他人、教育群众的作用.

3.严防泄密.采访法制新闻有时会触及一些国家机密和行业秘密,媒体在对外报道时务必严格谨慎,防止发生泄密.通常情况下,泄密多为采编人员疏忽大意或责任意识淡薄所致.采编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增强保密观念,遵守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采编行为.对重要文件、案件卷宗、内部资料要切实保密,对刑事案件的侦破方式、技术手段和抓捕过程等要守口如瓶,对报道中涉及的未成年人、有关证人和其他不便公开暴露身份的人员要予以保护,做好其照片、画面、录音的技术处理,免遭不必要的伤害.

4.警惕侵权.法制报道侵权早已不足为奇,因侵权被推上被告席的媒体不胜枚举.去年某晚报报道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时,引用村民的话,将李某称之为“大牛皮”,李某随后将报社告上法庭,要求报社声明道歉、支付赔偿.媒体应在以往的事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在真实、客观报道的基础上,不诽谤、不诋毁、不侮辱、不丑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和肖像权,自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杜绝抢发.法制报道时效性较强,为消除群众顾虑、维护社会稳定,有的需要尽早编发,而有的则不宜操之过急.盲目抢发表面上赢得了受众,实际是一种极不负责的冒险行为.如果采访不深入、调查不细致、把关不严密,势必出现失实或失误.法制报道应结合当前形势、宣传任务、社会关切、案件性质、案情大小等因素确定编发时间,重大题材和敏感事件应请示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至于尚未定性和正在侦查中的案件最好不要公开报道.此外,对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发生的同类案件应选择性报道,以免造成群众恐慌、危害社会秩序.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规避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规避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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